男子酒后对出警民警拳打脚踢 构成妨害公务罪获刑

发布时间:2026-08-10

点击量:

安徽网、大皖客户端讯  据固镇法院消息:2020年6月17日20时许,被告人周某酒后前往徐某家闹事。固镇县连城派出所民警唐某及两名辅警出警至现场依法处置时,被告人周某推搡、脚踢派出所民警唐某,后用手掐民警唐某的脖子,现场多人围观,影响恶劣。

法院认为,被告人周某构成妨害公务罪。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。被告人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予以从重处罚;其犯罪后自动到案,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且愿意接受处罚,对其可以从轻处罚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法律规定,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。

标签:
在线客服
服务热线

服务热线

微信咨询
微信二维码
返回顶部
×微信二维码

截屏,微信识别二维码

微信号:
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
打开微信

微信号已复制,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!